情绪消费要扎根“良田沃土”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不开心就在网上找个人哄、睡不着就连麦找人唱歌、起不了床就订个叫醒服务……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和生活压力的增大,情绪消费逐渐成为年轻群体的新宠。所谓情绪消费,主要包括网络平台上销售的情绪消费服务,例如倾诉、叫醒、陪聊、哄睡、安慰等不同类型(据11月19日央视新闻)。
从字面上理解,情绪消费即先有“情绪”,而后产生消费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3)》指出,情绪消费已成为影响年轻一代消费决策的新热点。这并不意外,一方面,年轻群体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情感满足和精神享受的需求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愿意为“情绪”付费,来获得精神愉悦和内心满足。另一方面,年轻人观念新潮,追求个性与独特体验,看重产品的精神、文化、创意附加值,更愿意为那些能够触动他们“情绪”的商品或服务买单。
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情绪消费不仅影响着个人的消费决策和生活方式,也为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但由于情绪消费的虚拟性、远程性和特殊性,也带来诸多问题。其一,服务信息不透明侵害消费者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调查发现,大多数网店主页未标明情绪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从业人员资质等,客服往往以经验丰富为借口回避具体资质问题,消费者难以获得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知情权可能受到侵害。此外,面对确有心理问题需要解决的消费者,提供不适合的服务可能会加重其病情。其二,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难以保障。消费者在购买情绪服务时往往会提供电话、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有些商家将这些信息泄露、转卖,给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其三,商家钻法律漏洞逃避市场监管。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个人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需要进行登记。据相关报道,几乎所有情感类网店都声明“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其实这类网店按单量价值年交易额已远超10万元。更有甚者打着情绪消费的幌子,提供违法违规的涉黄服务。
情绪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新业态,为消费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如何让这株“幼苗”健康有序成长?除了悉心呵护,亟待各方正确引导和规范。对此,网络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售卖情绪服务的商家对服务内容、交易流程、售后服务等作出明确公示,并对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发布内容进行实时监测,提高对违法违规信息的排查、预警能力,发现导向不良的内容采取一键举报、屏蔽下架等手段,为情绪消费培育健康的成长沃土。此外,相关部门可根据情绪消费的特点和需求,完善法律法规,厘清情绪消费的合法边界。同时,规范行业标准和服务质量,明确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和伦理规范,建立有效的投诉和预警机制。当然,消费者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增强信息辨识能力,不让“为情绪买单”变成“为消费买单”。
相信随着制度和规范的逐步完善,情绪消费这株“幼苗”一定能汲取养分、茁壮成长。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11/t20241120_167715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租赁民房炮制名牌化妆品 6人因制假售假获刑
- >>下一篇: 下好援助“一盘棋”,唱响检察“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