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以“三共”促“五联”,聚力打造党建工作联建联创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初,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五色检察党旗红”党建品牌为总抓手,制定《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联创联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实“联学、联宣、联享、联培、联创”的“五联载体”,全面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十四个基层党支部或创建或延伸各自党建品牌效能,聚力打造“活动共建、资源共享、协作共赢”党建联建联创新格局,推动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
以活动“共建”为抓手
抓好党建工作“基本轴”
持续深化联学共建合作,以共建促发展,推动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理论学习“凝”共识。各支部在“联创联建”活动开展期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联合党日活动等方式,持续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共学共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党员党性修养。
结对搭桥“聚”共赢。为实现理论知识共学、工作经验共享、思想力量共聚,各基层党支部不断发挥内部优势实现党建业务互促共赢。市检察院第二联合党支部与桦南县检察院党支部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与民事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开展交流讨论,帮助查找制约和影响基层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症结和根源,并对如何有效开展具体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完善机制“促”共行。市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联合对接基层院党支部,不断提供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指导。其中,第四联合党支部建议并指导桦川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和救助,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桦川苗”未检工作室作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资源“共享”为重点
打造党建工作“大平台”
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党建联动平台,形成同频共振、互联互动的工作格局。
法律资源共享,实现互促互进。加强党建业务融合,创新联动方式,与基层检察院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会、联席会、同堂培训、专家座谈等,实现跨部门人才资源共享、法律知识共享、精品课程共建共用,切实实现以党建推动业务发展。第三检察部、合江地区检察院党员干部共同学习全国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的先进典型部门和先进人物事迹,因地制宜转换成适合佳木斯地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具体要求的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工作方式。此外,其它各支部通过学习其它地区应用大数据检察模型的创建与应用,不断提高相关数据的学习和应用能力,并营造出优良学习讨论氛围。
文化资源共享,实现互动互助。为鼓励全体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护航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开展各类联合主题党日活动。第四联合党支部联合桦川县检察院利用桦川县红色资源优势,两支部开展“感悟红色情怀、激发奋进力量”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在冷云纪念馆、敬夫纪念馆,通过对烈士英雄事迹的学习,让大家重温烈士光辉壮烈的一生,时刻提醒广大党员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不畏艰难、勇于担当。
区域资源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在联创联建中,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资源优势,联合对口党支部共同打造优势互补的工作项目。其中,市检察院第三联合党支部会同汤原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区域性专项活动,推动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支部《检护民生 党旗“红”助推检察公益“绿色”保护》被评选为第二批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以协作“共赢”为目标
凝聚党建工作“动力源”
打破机关党建壁垒,促推检察“内循环”融入社会“大循环”。
联“机关”共育品牌。佳木斯市检察机关聚焦以党建促业务的总目标,持续推进以“党旗红、检察蓝、土地黑、秧苗青、生态绿”为依托的“五色检察党旗红”系列党建特色品牌。扎实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活动,着力打造“东极暖阳”等党建品牌14个。释放党建“聚合+引领”效应,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双促,以追求极致的精神状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联“社区”共建项目。依托党员“双报到”平台,动员组织全院党员干警下沉社区,收集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防诈反诈宣传,法律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第一联合党支部、综合业务部党支部与向阳区检察院签订共建共驻协议,以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文明城市创建、周六志愿服务等为抓手,积极引导党员干警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搭建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桥梁。定期组织党员干警上门收集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以党建联席会议为载体,共同协商解决措施。
凝心聚力谱新篇,踔厉奋发开新局。下一步,佳木斯市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将持续探索新形势下党建联建新模式新规律,充分发挥党建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支部联建活动,使各支部切实达到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全面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凸显,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41/186095506183686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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