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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传达了应勇检察长、葛晓燕副检察长的讲话以及苗生明专委的总结讲话。会议认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是新形势下的一次重要会议,应勇检察长的讲话,深刻阐明了做好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提出了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的系列基本理念、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指出,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中国特色刑事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耕主责主业,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刑事检察工作不强、办案质量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青海检察实际,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水平。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每名刑事业务检察官,了解掌握最高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最高检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各项职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更好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刑事检察实践。二是一体抓实刑事检察“三个管理”。认真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深入研究把握刑事检察工作规律,结合刑检办案业务实际,探索完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思路方法,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为载体,以案件评查为抓手,统筹抓好重点案件一案一评查、常见类案重点评查、重点领域案件专项评查,推动在每一起刑事案件办理中以“三个延伸”落实“三个善于”,对刑事办案出现的五种情形做到“五个不放过”,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质效。三是切实提高刑检队伍业务素能。坚持把刑检业务能力和出庭公诉技能作为员额检察官的“基本功”,加大日常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举办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评选、组织重点案件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搞好以案代训、以赛代练,强化公诉人基本功训练,提升业务水平和出庭公诉的对抗应变能力。省、市州两级院组建统一调配的优秀公诉团队,担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庭公诉任务。四是抓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从重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刑事案件开展涉案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加强检察听证、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质性化解涉检矛盾纠纷,消除风险隐患,防止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会议要求,由省院分管领导牵头,各刑事业务部门参加,对全省刑事检察工作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举措,在此基础上,适时召开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167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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