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郑东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郑东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东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无视组织原则,罔顾组织挽救、提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挂名领薪;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郑东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东风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12/17/c259e9209939424381324ace1745e2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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