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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5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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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3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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