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时评|警惕“小爱好”变为绊脚石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95后挪用28万公款打游戏”“某交通局长为当‘榜一’大哥,给女主播刷礼物40余万元”……近年来,常有党员干部因“小爱好”触犯党纪国法,沦为身败名裂的“镜中人”。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人人都有兴趣爱好,都应正确对待兴趣爱好,若爱而不当、好而无度,就可能招致反噬,“小爱好”变为绊脚石。
凡事当有度,爱好亦如此。要把握好“纯度”,积极追求高洁、高尚、高雅的志趣爱好,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的低级趣味,坚持以能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否增强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标准,做到有利官德修养的扬之,不利官德修养的弃之。要把握好消费“尺度”,始终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杜绝不顾收支实际“氪金”,以致影响家庭和谐甚至走向权力寻租。要把握好“限度”,严格区分工作内容与业余爱好的主次关系,避免本末倒置,严禁不务正业,杜绝用工作时间培养或发展兴趣爱好,既注重兴趣的“私密”,严格划定“可见”的群体,警惕“有心人”拉起趣味相投、投其所好的围猎大网;又要防止过度痴迷、心为物役,被“小爱好”牵着鼻子走,不知不觉踩踏党纪国法的红线高压线。
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从“小意思”到“大红包”,从“下不为例”到“形成惯例”,从个人“业余爱好”到他人“投其所好”,由小变大,积少成多,由为公到为私,打开了一条由“破规”“破纪”到“破法”的下坡路,小管涌沦为了大塌方。君子可寓意于物,而不可留意于物。兴趣爱好一旦沦为膨胀私欲的载体,党性便会随着时间推移大打折扣,为民服务的初心随之削弱减退。若思想的源头已是一汪污水,仕途之河怎可能是一湾清波,“摔跟头”只有来早与来迟之分。
党员干部的个人爱好不仅关系着个人的品行和形象,更关乎党风政风民风社风,要以镜为鉴,谨防由风及腐。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掌握管理干部的兴趣爱好,特别是对“小爱好”需要“烧钱”、内容低俗的,强化正面引导、提醒警示,对确有必要的纳入重点监督名单。要上好党员干部情趣高雅“第一课”,讲好“因爱生恨”的身边人、身边事,将玩物丧志的教训印刻在脑海。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6449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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