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检察“法治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拟以询价方式开展四川检察“法治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的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并提出报价,于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关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四川检察“法治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2. 项目位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一号)
3. 项目性质:宣传推广服务
4. 主要内容:短视频拍摄制作
5. 服务期限: 1年
二、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限额为:4.8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圆整)。超过本项目采购限额的报价无效。
三、项目具体要求
1. 围绕全省性重要会议活动、重大主题宣传等进行视频拍摄、剪辑,制作成短视频,单个视频时长不低于90秒,分辨率高清及以上。全年拍摄制作10个短视频。
2. 对省院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短视频宣传,单个视频时长不低于180秒,分辨率高清及以上。全年拍摄制作2个短视频。
3. 按照以事带训原则,本项目相关短视频拍摄制作附带“培训本院拍摄工作人员”内容。
四、相关要求
1. 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须应具备影视制作、短视频制作或广告制作等相关资质。
2. 报名
请供应商于12月17日14:00前,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一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报名的,所投应答标书无效。
3. 应答文件材料清单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原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均加盖公司鲜章,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2)供应商为省级(含)以上单位拍摄制作的视频,附作品(可提供光盘、网址或者制作合同复印件)。
5. 成交供应商确定
本项目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
6. 应答材料提交
请于12月18日17:00前将相关应答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送至我单位。邮寄的以寄达时间为准。
7. 其他
(1)需提供普通发票。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成交供应商应完成所有服务项目,采购人不需支付项目中产生的任何其余费用。
(3)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80520798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tzgg/tztg/202412/t20241216_67644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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