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坚持贯通协同 做深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葫芦岛市委巡察机构将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的18家单位党组织尚未完成整改的51个问题移交给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并由市纪委监委各对口联系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盯”住问题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作用,确保五届市委巡察发现的所有问题清仓见底。这是市委巡察机构着力发挥综合监督作用的又一实际举措。
近年来,葫芦岛市委巡察机构着力加强和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发展,科学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市委巡察机构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意见》《关于规范和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葫芦岛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等协作类制度及5项相关配套制度;按照不同的监督手段,在信访办理、立行立改、问题督办、线索处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抽查领导干部个报等方面制定出台制度机制14项,系统规范了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的方式方法,明确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原则、监督流程和工作任务。
着力规范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以来,市委第七至第十一轮巡察反馈的1806个问题,在集中整改阶段就落实整改措施4962条,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日常监督部门共同推动实施。针对整改难点重点问题以及整改不力等问题,巡察机构进行认真梳理,发函分管市领导,由市领导对173个问题、79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有效推动巡察整改的落实。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后,巡前贯通融合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依据职责分工,向巡察组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情况和政治生态情况,通报该单位班子成员及下级主要负责人的有关举报情况、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并提出需要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建议人选。
着力强化监督措施。市委巡察机构主动协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共同推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先后4次抽调精干力量,组成22个专项检查组和5个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组,扎实开展政治复检、靶向治疗;紧盯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履行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协同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到位,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五届市委对91家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或整改落实“回头看”,共发现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647个,推动立行立改472项,要求进一步整改问题96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章立制1241项;市纪委监委对因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23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在全市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巡察整改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1/06/08/030087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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