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一些村监会‘四统一两保障’要求落实不力,存在牌匾不统一、无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以及村监会成员履职尽责有所欠缺等方面的问题。”近日,金凤区纪委监委向金凤区民政局发出一份“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提出“进一步督促完善村监会各项制度,督促村监会成员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发挥村监会职能”等5项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金凤区纪委监委共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8份,问题涉及制度执行不严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方面,既有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也有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近年来,金凤区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用好用活监察建议书,规范建议书文书制作、审批、签发、管理登记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作,文书制成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发送被建议单位(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把情况搞清楚、问题找准,通过表面问题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明确承担责任主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让责任单位能够针对问题和建议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为避免一发了之,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将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度等及时反馈,并通过电话或实地督查指导方式督促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落实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金凤区纪委监委宋艳红)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08_404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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