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别墅社区原居委会主任刘辉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刘辉中在担任八仙别墅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主任期间,于2019年9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3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刘辉中党内警告处分。
2.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所四级主任科员齐东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齐东升在担任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所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期间,于2019年10月、2020年8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年4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齐东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昌平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三级调研员秦红军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秦红军在担任昌平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期间,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3次,共计人民币2800余元。2021年4月,昌平区纪委决定,给予秦红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6/t20210611_74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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