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三增强三严格”确保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吴忠市纪委监委坚持“宽打窄用”原则,不断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审慎、合理使用审查调查措施。
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措施审批。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常用文书格式及流程图》《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明确措施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规范措施办理程序和文书格式,采取“线上流转审批+线下备案留痕”模式,确保办理规范、全程留痕、监管到位。各室(组)加强内部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措施使用要求,从严控制措施使用范围和期限,准确运用措施,杜绝越权审批、未批先用和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措施等情况发生。
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措施管理。为推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加强措施台账制度建设,建立总台账专人管理,实行纸质、电子文档同步登记;各承办室(组)建立详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实时更新,及时查漏补缺,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资料齐。严格落实措施使用“一次一申请”要求,明确使用责任,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归档登记。
增强监管意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由案管室履行监管职责,每季度对各室(组)使用措施情况对账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检查措施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报批信息是否准确、是否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措施等情况。同时,对空白措施文书、已盖章印制但未实施的措施文书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落实整改完善,确保使用措施合法、规范。加强对重要措施使用的监管工作,制定《吴忠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措施的使用,建立由承办室具体实施、办公室保管处置、案管室全程监管的监督管理模式,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定期对涉案财物全面核对,每季度对委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不断压实相关管理部门责任人责任。(吴忠市纪委监委李学斌)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14_40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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