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靶向施教 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周某曾是我的领导,他因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受到严惩,让我深受触动。”近日,七星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该区城管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宣布了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某严重违纪违法主要案情、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会后,该局一干部感慨:我们一定要以此为警钟,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展新貌,恪守党纪国法。”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警示身边人,在桂林市七星区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七星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同级同类干部的震慑和感召,力求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针对有的干部在警示教育会场上看到身边人成了反面典型,当时感慨万千,走出会场后却把警示抛之脑后的现象。我们根据工作性质、职务、岗位的不同,因地制宜、因岗制宜、因人制宜靶向施教,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入耳’到‘入心’的质变。”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该区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由案件承办室牵头,联合案件审理室、办公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发案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通过案情分析、问答互动、研究探讨等方式,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警示教育的重点等内容,最终形成案例剖析书面材料,为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奠定基础。
同时,在全面深入剖析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构建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同向发力。查处案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整改专题会等,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深化震慑效应;宣读处分决定时,审理室、案件承办室针对案发单位在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增强纪法教育效果;案件庭审时,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发案单位现场旁听,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案件办结后,办公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驻在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扩大警示教育质效。截至目前,撰写案例剖析材料2篇,督促发案单位开展民主生活会7次,自查自纠问题11个,开展警示教育大会7次350余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蒋某某跟我以前是坐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第一次真实而强烈地感受到违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让我触动很深,作为聘用的编外人员,我们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廉洁自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日前,七星区纪委监委针对高新区质监站聘用工作人员蒋某某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一参会工作人员说道。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针对查处案件的发案单位同级同类干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对照相似岗位、相似人员风险点进行深刻剖析、自查自纠,逐一开展学习反思。查处聘用人员的案例,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岗位的聘用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查处退休干部的案例,与退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座谈,把警示教育覆盖到退休人员。通过打出组合拳”,切实推动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常态化。
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必修课。”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精准开展警示教育,靶向施策,才能真正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定信仰追求,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桂林市七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621/gxjjw60d05b7d-1593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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