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规范处置信访举报 维护检举控告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盐池县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及答复反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维护检举控告人权益。
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上下功夫。持续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围绕群众关心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换届选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重点工作开辟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主动收集问题线索,提高处置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51件。
在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上下功夫。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流程,对署名举报的,由信访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核实,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初次检举控告件,在15个工作日进行受理告知,同时填写《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告知情况记录单》,明确记录告知方式、时间、内容和实名检举控告人意见,及时移送承办室。截至目前,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告知24件。
在落实检举控告保密要求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保密要求,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在开展核实工作时不得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对办案人员是被检举控告人近亲属或者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要求其回避,收到回避申请时指派其他工作人员核实,避免出现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情形。
在实名检举控告反馈答复上下功夫。办案人员按照规定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听取检举控告人意见,对提出异议和疑问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解释、答复,消除检举控告人疑虑,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向实名检举控告人答复案件核查结果12次。(盐池县纪委监委陈蕾)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22_409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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