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让“关键少数”的权力在老百姓目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不仅有助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形成有效监督制约,也释放了要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信号。
从严治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又是关键中的关键。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接受监督是对党的庄严承诺,也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和终身必修课。
规矩立起来,关键靠执行。然而现实中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内心膨胀,本是“一班之长”却成了“一家之长”,本应把控方向却拼命把控权力,“一把手”沦为将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的“一霸手”。有的把单位当成私人领地,为所欲为、我行我素;有的只想使用权力,不想接受监督;有的肆无忌惮破坏民主集中制,不把制度、法律、程序、规定当回事……独断专行,将权力“变现”,不仅自掘“陷阱”,自毁前途,而且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
有权不能任性,用权必受监督。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
监督是约束,也是爱护。列宁有句名言:“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防范“一把手”的权力膨胀与异化,关键是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扩大群众参与“一把手”监督“半径”。探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织密扎牢群众“监督网”,让权力在老百姓的目光下运行。
立规明矩,纲举目张。警惕防范“一把手”专权擅权,以权谋私,必须始终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能把民主变成集中的修饰语汇,没有民主作基础的集中,就是专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主要领导干部自觉做到“统揽不包揽、领唱不独唱、当班长不当家长”,权力就能受到制约和规范,才能发挥好“领头雁”作用,防止出现决策“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行使公权力一天,就必须24小时监督在线。用刚性制度管住“关键少数”,用精准监督拧紧“一把手”依法、公正、为民用权的“安全阀”,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如影随形。多一些制度铁笼里的拘束,就会少一些监狱铁窗下的痛悔。这样方能把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才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颍上县纪委监委 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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