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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案训结合 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被审查人悔过书未写明提取人和提取时间”“案件卷宗顺序不规范”……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基层案件质量交叉评查会上,评查组一一指出被评查案件存在的问题瑕疵,并提出整改意见。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执纪办案需坚守的底线。集美区纪委监委组织建立审理部门牵头、案管部门配合、纪检监察室具体指导的基层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机制,每年两次对基层办案质量开展交叉评查,并将评查工作与以评带训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基层案件质量。

  评查前,审理、案管部门业务骨干先对基层案件办理过程常见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为案件评查指明方向;评查时,各纪检监察室开展实战式教学,手把手指导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组的基层办案人员;评查后,审理部门人员再与评查组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对评查问题条分缕析,明确整改措施。

  在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交叉评查活动中,评查组将梳理出的办案不准确、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将探究共性问题的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办案部门进行反思整改。对于个性问题,要求办案部门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案件质量。

  “将业务培训融入案件评查中,不仅仅是对被评查案件质量进行起底和检测,更是训练评查人员发现案件问题和办案规范化的能力,以案代训,授之以渔,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还建立了个案反馈、季度总结、年度通报等基层案件质量沟通反馈机制。针对基层案件办案程序手续、文书格式、审批权限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编印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案件模拟卷宗,明确派驻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审理、处分决定及处分执行等阶段的规范化要求,为办理基层案件提供工作指引和参考蓝本。(集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10712/1705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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