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4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长期以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始终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准确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将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将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抓手,惩的思想绝不放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严肃查处管企吃企、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针对省国资委原主任左大光、原东北特钢集团董事长赵明远等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配合省国资委党委认真整改,对时任6名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追索扣回13名企业责任人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另外,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时任考核处处长、现财务审计处处长武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
将以案促建作为重要内容,治的效能充分放大。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后半篇文章”的重点,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针对左大光、赵明远、刘彦平等案件暴露出的典型问题,督促推动省国资委党委建立健全《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12项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并加强对省属企业的投资监管,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腐败治理效能。2020年,地矿集团投资年产2400万平方米高端镁基板材项目,经省国资委严格审核把关后给予“不予投资”意见,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同时,注重查办案件总结分析,找准深层次共性问题,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省国资委党委组织开展“三重一大”、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交流轮岗等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推动“治标”阶段性成果转化为“治本”战略性成效。
将以案促教作为重要手段,防的力度不断强化。省国资委党委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立足国资国企系统实际,坚持以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导向,重点聚焦典型案例深剖细研,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和心理动机,注重分类施教、对症下药,最大限度把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挖掘出来。每年年初,省国资委党委和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严肃通报省属企业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5次组织国资国企系统领导干部旁听相关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并在法庭现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座谈会。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效利用案例资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编辑印发《百方治疗“未病”》4000余册,下发《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遗忘的初心》,组织观看《悔》等警示教育片。2020年4月开始,每周向省国资委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发送廉政提醒单,迄今已印发54期1300余份,通过个性化警示教育逐级传导压力,做到廉政风险早提醒,真正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zgz/system/2021/07/22/030092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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