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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兴仁:发送“提醒信” 强化“一把手”教育监督

发布时间:2021-07-30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罗某某同志,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屯脚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请你认真抓好落实……”近日,黔西南州兴仁市屯脚镇党委书记罗某某履新不久收到了一封特殊的信,落款是兴仁市纪委监委。

  这封信中,列出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12项责任内容和11项具体要求。像罗某某一样,收到这封“提醒信”的共有23名新任“一把手”,其中,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12名,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11名。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兴仁市纪委监委通过向新任命党组织“一把手”寄出“一封信”的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和监督,提醒他们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廉洁奉公、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该市纪委监委要求,新任“一把手”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和具体要求抓好落实,每年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当众“谈责任”“晒家底”。并通过晒一晒、考一考、评一评的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运用委班子成员带队、分片联动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新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市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廉,切实压实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党组织‘一把手’责任,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兴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107/t20210726_6926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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