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中看不中用的水渠

发布时间:2021-08-07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看稻子的长势,肯定又是丰收。”8月初,阴雨增多,丰富的降水让水稻添了几分绿意。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何坑村沙背岭小组村民老钟向前来回访的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此前,石城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琴江镇,同时对下辖的27个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村民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镇村干部工作作风。

  “老叔,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想问问这条水渠修得怎么样?”巡察组指着何坑村田边的水渠,向村民问道。

  “这水渠质量没问题。之前的渠年久失修,漏水严重,稻田基本浇不到水,所以新修了这条渠。”村民老钟简单介绍后话锋一转,“修渠是好事,但这水陂修得就有些荒唐了。”

  他指着不远处的一段水渠,“你们看,这水渠修得比水陂高这么多,水根本就进不了田啊。”

  巡察组人员跟随老钟来到入水口一看,果不其然,新修的水渠比水陂高20厘米左右,水源无法进入水渠。

  “水利关乎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这个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巡察组马上调阅项目资料,找镇村干部了解情况。

  原来,江家口老渠年久失修,漏水严重。为解决153亩农田灌溉问题,何坑村向上级申报了重修水渠项目。但项目立项时,镇村干部未到现场勘察,没有考虑到水陂问题,导致出现水渠比水陂高的情况。

  “申报项目不实地察看,坐在办公室里想当然,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巡察组及时向琴江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该镇党委立即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跟踪落实。

  在各方努力下,施工方按新的设计要求,将原水陂加高20厘米。如今,水渠已经能够正常通水,得到及时灌溉的水稻长势喜人。(兰李振 陈彦龙)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108/t20210806_98357.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