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四心”举措促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1-10-23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海淀区纪委监委将来访接待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持站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第一线,热心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做好政策引导,细心做好受理办理,贴心做好跟踪反馈,强化情理法相结合的暖心接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接待群众始终保持“热心”。认真落实有关来访接待工作制度,坚持一张笑脸迎群众,认真听取有关诉求,从急迫杂乱的诉说中梳理出所反映问题,准确归纳主要内容,详细登记有关信息,帮助群众如实有效反映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针对疑难复杂来访情况,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遇到情绪激动者及时做好心理情绪疏导,将纪法知识转化为他们听得懂、易接受的话展开分析,积极主动站在来访群众的角度处理问题,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受理办理始终坚持“细心”。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紧盯精准受理、精准录入、精准办理等环节,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冬奥保障、换届选举、民生保障等问题,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工作做实做细,从归口受理、内容研判、限期流转、闭环管理、数据统计等方面加强制度落实,确保执行到位。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和深度,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职责权限,了解有关政策知识,着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引导解释始终做到“耐心”。充分发挥来访接待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对业务范围内的来访指导做好问题线索及证据材料的搜集,明确告知办理程序及有关反馈要求等,为下一步承办部门办理打好基础。对于业务范围外问题,根据所涉领域、部门问题性质耐心解答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帮助群众化解心中郁结。同时注重在接待过程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解释清楚其它职能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职能的区别,加深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职能的认识。
跟踪反馈始终保持“贴心”。紧紧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工作导向,推行实名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主动回访实名举报人。由承办单位结合实际第一时间以当面、电话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匿名举报中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的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适当范围内的信访反馈,在案发地部门、单位等一定范围内面向党员、干部、群众反馈调查结果,消除不利影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文/力尚伍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9/t20210909_75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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