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坚持宽严相济 精准适用 深入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23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21年9月13日,北京某市级法院法官在组织找其谈心谈话时,主动说明其与申请执行人不正当交往、收受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钱款的问题,经查证问题属实。北京市纪委监委经研究后,主动适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其立案调查,待核查完毕后依纪依法从轻处理。这是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主动说明问题的政法干警适用“自查从宽”政策的一个缩影。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党中央强化政策引导,增强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决心和自觉,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不断净化政法队伍作出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坚持政策感召,坚持纪法情理融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已认定适用“自查从宽”政策32人,有力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主动说明情况、如实交代问题,都会给政策给出路,予以从宽处理,及时兑现政策。北京市公安系统某基层单位民警,主动向组织说明其使用移动警务终端机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并发送给社会人员的违纪行为,鉴于其主动向组织说明自身问题,依据自查从宽政策,对其进行诫勉处理。
对不主动交代问题,执迷不悟,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情况,甚至试图通过假借“自查”逃避纪法责任的,坚决从严处理,释放“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准运用政策,实事求是、分类把握、恰当处理,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文/潘中喜 责编/孔镇)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0/t20211021_75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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