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以深化改革成效释放派驻监督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组织部门作为换届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更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近日,山东省泰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到市委组织部驻点办公后,组长王新慧与部机关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重申和强调换届纪律要求。
今年以来,泰安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派驻改革工作要求,以调整优化综合派驻机构工作模式为契机,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考虑职责任务、监督对象、办公条件等因素,8家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从监督部门中选取1家驻点办公,对其他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巡回监督,远程监督变为贴身监督,形成驻在一个点、延伸一条线、辐射一个面的监督格局。
“下沉到一线、贴近监督、嵌入监督,便于更好发现问题。”“审查调查是最有力、最严格的监督,没有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就失去了刚性。”在近日举办的泰安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培训班上,党风、案管、监督检查、审理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聚焦加强政治监督、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实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等专题解疑释惑。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将强化队伍建设作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不间断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辅导,并为13名年轻派驻干部安排业务导师结对帮扶,手把手教授专业技能。坚持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先后安排派驻干部11人次参与市委巡察及专项监督检查,25人次全程参与审查调查工作,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一线充电。
突出制度建设,《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规定派驻机构9项具体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细化7项监督职责,《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方案》细化15条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指导激励派驻机构争先进位、提质增效。严字当头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出台《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督促派驻机构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请示报告,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你单位在前不久的专项整治中,存在职能分工不明确、工作措施不细化、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方面问题,请按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进驻某市直单位后,会同第二监督检查室开展“室组联动”专项监督,通过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0/t20211015_252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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