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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严把乡案县审“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你镇报送的张某某违纪案,我们经初步审核,发现存在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适用党纪条规不规范、对涉案财物未提出处理意见。这是问题清单,请你们对照补充完善。”这是青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核反馈现场的情形。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质量,青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乡案县审工作规定,紧盯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执行等六个方面,围绕案件卷宗材料的完整性、关联性、准确性,对今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自办的20起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共发现问题121个,每个案件均列出问题清单,分析总结出“重实体轻程序”“定性不准确”“适用党纪条规不规范”“文书不规范”“查审不分”“手续不完备”等6类乡镇案件中的常见问题,切实发挥了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

  此外,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案件质量反馈机制,每年对乡镇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到“一案一反馈”,并督促整改。同时,县纪委监委2021年对乡镇纪委监察干部40余人次开展了4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案件办理业务水平。

  “乡案县审是把好乡镇纪委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只有严格履行审核职责,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才能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青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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