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通报3起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上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享乐奢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搞吃喝送礼等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全省正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6年12月起,时任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党委书记张雪刚与管理处副主任曾凡平商议决定,将拆迁工作经费转入科技城管理处正规账户核算,同时另设非正规账户,将拆迁工作组返还的“清表”费用、公墓建设财政拨款与实际支出的差额部分转入非正规账户私设“小金库”,截至2018年2月,“小金库”共入账资金630.8万元,用于日常接待、征地拆迁、福利发放等费用支出。张雪刚、曾凡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张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21年5月,曾凡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宜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8年1月起,宜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汪百宜授意工作人员,采取检验费和房屋租金等收入不入账以及虚开化学药剂款、电脑耗材款、聘用人员工资奖金、设备维修费等方式套取资金28.8万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单位走访、支付接待餐费和购买烟酒等。2021年7月,汪百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芦溪县科技局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芦溪县科技局通过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不入账以及虚报发票、虚造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45.2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时任芦溪县科技局局长贺存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贺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高压之下,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有的私存私放经费设立“小金库”,有的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户核算,有的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这些形形色色的“小金库”隐蔽性强,将公款变为少数人的“私房钱”,肆意吃喝送礼、滥发津贴补贴,与新时代作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坚决整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是深化吃喝送礼歪风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斩断不正之风“资金链”的关键举措。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将“小金库”清查工作作为分内之责,从自身做起、从本级抓起,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财政部门要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力量调配,强化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推动清查工作走深走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全力支持保障清查工作深入开展,严肃查处“小金库”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界限,凡在本次“小金库”专项清查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自查自纠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凡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严格落实“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要求;出现系统性、区域性严重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失职失责的党组织、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gplz/202109/t20210906_9848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周曝光台(8月30日—9月5日)
- >>下一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周曝光台(8月23日—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