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昭平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平县委批准,昭平县纪委监委对昭平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兵在担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县砂石办主任和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情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通过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的方式获取大额利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情节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单位名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现金用作职工清退款,情节较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刘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昭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907/gxjjw6136e562-161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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