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画说案|危险驾驶,严惩!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19年9月20日,灵川县潭下镇合群村党支部党员阳旺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行驶至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昌路爱浪红绿灯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11月20日,阳旺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10日,阳旺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6月,该问题线索移送至灵川县纪委监委,2020年7月,阳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正是——
逾期未检敢上路,
酒醉侥幸把车开。
底线”红线”抛脑后,
纪”法”严惩悔莫及。
(灵川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19/gxjjw616e33ff-1632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以画说案|违规公款接待要严惩
- >>下一篇: 以案为鉴|无视纪律招摇行骗 越过红线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