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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处长级干部杨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处长级干部杨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担任贞丰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违背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指使相关人员枉法裁判,损害司法公正,造成不良影响。

  杨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心无敬畏、目无法纪、底线失守,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州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宏开除党籍处分;由黔西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xcjjyxgb/202110/t20211013_70879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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