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用情用理做好审理谈话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白银市靖远县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坚持凡审必谈,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监督、教育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及保障党员合法权利。今年,全县共实施审理谈话75 次, 审结案件70件,实现“零”事故、“零”投诉。
“审理谈话不是‘走程序’,而是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开展审理谈话前,必须“吃透案情”,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量纪等,在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基础上,掌握谈话对象简历、工作表现等情况,根据违纪违法程度、被审查调查人员身体状况等差异,定制谈话提纲,提高谈话质量。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把确保安全作为审理谈话的先行条件和底线要求,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定制个性化安全预案、风险评估表,确保每次谈话符合程序、行之有效。
审理谈话时,工作人员既晓之以“理”,耐心讲解党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又示之以“威”,以铁的证据让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动之以“情”,循序渐进,消除其心理障碍。同时,切实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员权利,明确告知案件审理程序、时限,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意见、对错误的认识和申辩等,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外,坚持做好谈话后思想教育,引导被审查调查人知错悔错改错,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今后工作。(供稿 邢建生 白银平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4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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