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克拉玛依市纪委监委对全市4个区、71个市属部门单位、11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并对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运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党组织“点名道姓”进行通报,督促有关党组织找原因、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整改,跟踪问效,持续推动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
“对照通报中的问题,我们对今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举一反三,特别是对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进行了讨论研究,进一步规范定期了解谈话对象现实表现、验证整改落实情况等措施,及时为干部拧紧‘螺丝’,根治‘小病’。”该市科技局党组织负责人表态道。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及时组织各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人员,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专题辅导培训,重点围绕“第一种形态”产生背景、重大意义、适用方面、处置方式、文书制作,以及运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特别是“谁来用、对谁用、如何用”的规范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注重提升运用质量,将“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工作内容,专门制作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文本和《明白册》,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协助做好“第一种形态”的规范实施,确保“第一种形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规范使用。同时,把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真正用好“第一种形态”。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干部242人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推动‘第一种形态’规范精准运用上发力,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做到因人施策、精准运用,真正实现‘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克拉玛依市纪委监委 孙凯| 责任编辑 崔红杰)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4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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