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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将监督融入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 重庆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聚焦政治监督根本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到位。重庆市江北区纪委监委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施治,构建起具有地域特色的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工作体系,有效推进监督下沉落地、融入基层治理。

  建立三单亮责机制,明晰监督靶向。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必须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江北区纪委监委制定基层监督任务清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权力运行、干部作风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细化任务分工并挂图作战,推动日常监督可视化、清单化;推动制定“条块”权责事项清单,坚持压实责任,校准“抓关键、再监督”监督靶向,围绕“属地”“属事”“属人”划清镇街、部门责任边界,精准实施问责,夯实基层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制定村社小微权力清单,紧盯基层“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全流程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用权。

  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推动监督贯通。建立全覆盖基层监督工作体系,是推进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江北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村社——镇街——区”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在村社设立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工作站,整合村社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监督员“三员”监督力量,在“家门口”收集社情民意;在镇街设立监督融入基层治理联络站,实现群众诉求“一个渠道归集、一套机制解决、一个口径反馈”;设立区级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工作办公室,强化统筹调度,构建“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纪委督效”工作格局。

  建立三事分治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基层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分级、分层、分流”处置。江北区纪委监委建立“小事、大事、难事”工作台账,督促各类治理主体履职尽责,推动干部、资源、责任下沉到位。其中,村社监督工作站紧盯群众身边的“小事”,督促村社将“小事”化解在萌芽状态;镇街监督联络站紧盯群众诉求集中的“大事”,督促镇街各科室力量下沉,推动“大事”在本地解决;区级监督办公室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事”,发挥统筹、协调、督办、保障职能,通过廉情抄告、发放协助函、召开联席会以及提级监督、专项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方式,推动区级部门合力解决久拖未决的问题。

  建立三考评效机制,保障监督落地。基层治理好不好,监督效果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江北区制定村社治理质效考核评价办法,树立群众需求导向和群众满意标尺,通过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线上沟通等方式,畅通群众参与评价和问题沟通反馈渠道,让群众当好基层治理的参与者、阅卷人;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考核,作为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和履职评议内容,压实监督责任、推动监督落地;建立完善“三员”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编印基层监督工作指南和案例汇编,开展基层监督专项培训,充分调动“三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基层监督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jjc.cq.gov.cn/html/2021-10/27/content_517746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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