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四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未落实保密承诺书一案一签、一人一签要求,初步核实工作方案、谈话预案的制定过于简单……”近日,平谷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开展协作区交叉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工作时指出发现的问题。
今年9月,第二监督检查室推行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办法,按照“合理划分、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将联系的9个乡镇(街道)划分3个协作区,协作区设组长1名,由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每月轮岗担任。协作区在第二监督检查室统筹协调下,开展交叉监督和协作办案工作。
协作区既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协作区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又要做好问题线索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协作区建立四个工作机制,即:工作例会机制,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分享交流交叉监督和协作办案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报告机制,协作办案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向第二监督检查室报告,及时跟进、掌握案件办理进展,实现快速高效处置;典型案例剖析机制,分析研讨,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奖惩机制,将协作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街道)纪(工)委考核内容,促进协作区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协作区交叉监督检查,在指出其他单位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是互相学习工作经验的一个机会,又是查摆自身问题、不断规范各项工作的过程,给我们乡镇与乡镇之间的横向交流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南独乐河镇纪委书记韩国鹏坦言。
实行协作区工作,整合了监督力量,通过开展协作区内、协作区之间的交叉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监督检查向基层延伸。同时,通过协作办案,解决乡镇(街道)之间问题线索数量分布不均衡、办案效率低等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案件办理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协作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动态抽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年底考核交上满意答卷。”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张士勇说道。(文/于虹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1/t20211110_75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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