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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树标杆办学堂当顾问 拧紧全市案件质量“安全阀”

发布时间:2021-11-2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本次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职务犯罪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和基层案件质量提升两个难点问题开展业务辅导,既讲理论又讲实践,既有中央纪委的最新要求,也有结合地方实际的调研成果,是一堂内容详实、精彩纷呈的纪法素能提升讲座,为我县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指导。”日前,滁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案件质量业务专题培训会议,参加培训的某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会后表达了自己感受。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构建“铁案工程”的要求,全面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滁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案件质量业务专题培训会,进一步筑牢筑实全市“铁案工程”。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强化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主动扛起保障全市案件质量“稳压器”重任,采取有效举措保障案件办理质效,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树立“示范标杆”,切实发挥服务实战作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积极会同联系纪检监察室从查办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处分执行、材料归档等方面入手,编印业务书籍。2017年以来,先后编印了《纪检监察指导性案例汇编》《派驻机构办案工作指南》《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协作区办案工作手册》等5套业务辅导书籍,有效克服“本领恐慌”,逐步规范提升办案水平。

  办好“纪法学堂”,充分发挥实训基地作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致力于建设成为全市从事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基地,近年来通过跟案审理、案件复核评查、年度审理工作会议、庭审观摩评议等方式,开展模拟案卷实践教学,对真实案件“全程复盘、解剖麻雀”,着力提升审理干部的审核把关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为审理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充电蓄能”,先后培训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市直审理小组、基层审理人员90余人次。

  当好“业务顾问”,有效发挥业务指导作用。重视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直单位业务咨询答复工作,实行业务咨询答复负责制,确定案件审理室各成员负责联系的县(市、区),能当场答复的及时给予答复,不能及时答复,经集体研究后给予答复。近年来共计接待各类业务咨询300余次,通过对疑难争议问题的解答,整理形成类案办理要点,供全市办案参考,倒逼审理干部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等业务素能的提升,助力实现全市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98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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