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偃师区:用身边的案例做好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看到身边的同事因违规违纪被查处通报,触动非常大,在感受到党纪国法威严的同时更要以案为戒,反省自身。”12月3日,洛阳市偃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刘志娟在参加完该局召开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1至8月,偃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名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该区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同时,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切实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围绕案件暴露的作风问题、风险漏洞、监管缺失、制度空隙,开展专项整改,坚决避免单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党员干部再犯类似错误。
“日常警示教育功效发挥不充分、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制度约束不到位……”在日前开展的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班子成员全面剖析案发原因,深刻查摆廉政风险。为把问题找准、找实、找透,该局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案件剖析会,共梳理问题清单22个,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分解到事,做到真改实改。
在推动整改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督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有机结合,重新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涵盖了党风廉政制度、财务和内部审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严格制度约束。
“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活教材’开展以案促改,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更深刻,整改的效果也更明显。”该区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瑞华说。
“下一步,我们在持续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基础上,将在‘治未病’上重点发力,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提醒,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保护我们的党员干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晓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9ae3e2cb5b804f509a68cdb306d416f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淅川:警示教育直抵村居一线
- >>下一篇: 高台: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