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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做实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 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梳理被谈话函询人员名单,调取相关会议记录,抽查个人检讨材料,找被谈话函询人员谈话……”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提升函询质效,用好用活函询纪律戒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联合驻在部门对2020年(含)以前函询后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以个人自查、全面普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查看被函询人员是否在所在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是否有个人剖析材料等情况。

  “以前对函询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有的同志被函询了还不知道向组织汇报。这次检查对我们开展此项工作是一个推动,以后要更好地发挥函询警示作用,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侥幸心理。”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从对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三家驻在部门41件函询件检查来看,主要存在部分被函询人员未及时作情况说明、支部书记未点评、个人检讨不深刻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要求所在党组织督促被函询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并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支部书记要认真进行点评,督促个人作出深刻检讨,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

  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纪委书记感慨道:“以前我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函询的结果上,忽视了对函询结果的运用,这次检查让我们对谈话函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谈话函询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决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要发挥谈话函询的综合效应,切实将‘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教育党员干部摒弃‘冷眼旁观’当‘看客’的心态,从身边‘活教材’中深刻汲取教训,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个弦。”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王瑞峰 江风)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pzjd/202112/t20211210_8319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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