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刘新翰:淡薄名利 一生清廉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刘新翰(1693—1758),字含章,号铁楼,永宁州龙井村(今广西永福县百寿镇三河村龙井屯)人,历任湖南省同考官、武缘县(今武鸣县)教谕,秀峰书院主讲席、江南江阴县令等。秉性耿直,长于吟诗,著有《谷音集》,共辑选诗歌一百九十七首。
家境贫寒,刻苦自励。刘新翰八岁丧父,家境贫苦,全靠母亲纺织度日,以微力勉强支持其入学。因其刻苦好学,博览群书,深得当地抚军李穆堂先生的器重,推为本地一时名流。
秉性正直,体恤民苦。雍正元年,刘新翰在桂林乡试中第十三名举人,此后,刘新翰三过湖湘四入燕”,赴京会试。因自幼秉性正直,不耻于走后门拉关系,不谙科场事理,虽然博学多才,却四试礼部而不成进士,于是遂息科场之念。但他的才名,却已遍及潇湘八桂。壬子年秋,他应聘为湖南省同考官。不久,便授经南诏(今云南省地方),在滇中六载,士子从之如云。最难得的是刘新翰不忘自己也是农家子”,这在封建官僚政客中是极为罕见和难得的,尤其他潜心向农,体恤民苦,更是深得百姓的拥戴,这在《澄江劝农八首》有所记载:叱犊分秧去复回,绿蓑青笠绕江隈;长官亦是农家子,一见良苗笑口开。”滇中地处西陲,又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其开化程度,较之潇湘、桂林落后。当时滇中地蛊”成灾,农家最苦其害,往往禾稻栽下不久,就被地蛊”将根蔸翻起来,秧苗或浮于水面,或晒死田间,百姓称之为虫妖”。他便教民采石烧灰之技法,把石灰撒放田间,于是地蛊”之害,自兹不复睹”矣。至今,当地仍有把石灰称为刘灰”的习惯。
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刘新翰于乾隆甲子年谒选为江南省江阴县令,在其赴任前,其母教导他汝为政,公堂之上有三尺不生草之地,子民至止,心胆俱寒,切记不要冤枉好人,错杀无辜。”刘新翰谨遵母训,一骑一仆赴任。时逢江阴有楚陶一案,株连甚众。豪强仗势,官府贪赃枉法,致使无辜百姓冤沉海底。刘新翰到任后,详查案情,不畏权势,极力伸张正义,遂使冤案得平,一时名震江东,江阴百姓有口皆碑。署任江阴四载,境内清平,民风向化,连年大熟,富甲江南,颂声播于朝野,称其为江南第一好官”。时江东之人作诗赞之,有丝当剑利纷从解,树有鸾栖境自安”、心缘求瘼苦,清乃累人知”等语,由此可见刘新翰之政绩、才华、品行及清廉之风范。
淡泊名利,品行高洁。乾隆十三年岁首,乾隆皇帝钦赐柏节流芳’金匾,以彰旌表,并下诏升迁其赴任浙江处州府,然而刘新翰以母老无所终养,上表恳辞,圣意嘉其忠孝至诚,遂准其请。署任江阴,不畏豪强权贵,不怕丢官杀头,平反梦陶冤案”,体现了他正直、刚强的品德和凛然正气,正值官声卓著,升迁在即之时,他却一表恳辞”,两袖清风回归故里,更显示出他那高洁的品行。
为官清廉,甘受清贫。刘新翰最不耻趋炎附势、贪婪狡诈之徒,在他心中,为官为宦之人,应该想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不能只想自己升官发财。他一生甘受清贫却从不求告于人,甚至他的好友陈宏谋权至当朝宰相,他从不攀附巴结,但却鸿雁往来,友情不断,只保持一种纯洁的友情。在他辞官回故里后陈宏谋数次请他复出为官,均婉拒不就。但对乡人朋友之求,从不吝啬,但因他为官清廉,所以就连好朋友来访时,也经常无肉食招待,只能且饱先生苜蓿盘”。与朋友交往,他以忠信至诚”而著称,他的朋友皆称:铁楼与交,其诚可鉴,其信可标。”
刘新翰一生淡泊名利,甘受清贫,终老林泉,虽然死后没能流芳百世,但他的品行、为人、从政、交友等给世人留下思考和启迪。(永福县纪委监委 根据《永福县志》《永福文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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