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忻州市应急管理局杨彦清局长的公开举报信
发布时间:2022-01-11 来源: 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
---晋能集团刘家梁煤矿瞒报2021年11月安全生产事故
尊敬的杨彦清局长: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群众。出于个人安全考虑,我只能向您匿名举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在2021年下半年发生井下跑车致人死亡事故,矿方瞒报了该安全生产事故。
2021年11月16日11点左右,忻州市安监局到矿上检查,矿上派综二队负责2217工作面的密闭工作,应付检查,在密闭过程中,运输矿车的绞车钢丝绳断裂跑车,导致杨会明死亡。死者杨会明,系原平市大牛店镇梨井村人,年龄50岁左右,家有一儿一女和父母亲,在矿上综二队工作,队长高三。
因为2217工作面为违规巷道,矿方选择瞒报该起事故。瞒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方也未按照《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今特向您如实举报。
匿名举报人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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