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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推进“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请问你单位是否已经开展关于粮食领域腐败专项问题的自查自纠?请将涉粮问题相关线索进行整理,并将自查自纠统计表尽快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抚顺市新宾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朴勇旭再次对县发改局进行督促。近日,新宾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与县委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在第十五届县委首轮巡察工作中,不断推进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高效协同,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巡察”深度融合。

  纪检监察和巡察都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机制和有力形式,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县纪委监委始终聚焦“互动”合力,促进“四项监督”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在巡察工作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负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监督问责、执纪审查。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到本轮巡察工作之中,加强与巡察组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同时,积极协调信访、统计、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从信息提供、线索移送、政策支持、监督整改等各方面与巡察组相互协作,全面配合,促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将派驻的“静”与巡察的“动”的特点深度融合,形成监督执纪有力的“组合拳”。

  同时,县纪委监委聚焦“协同”实效,贯穿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形成监督合力。本轮巡察工作以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专项巡察作为重点,在巡察工作中坚持巡察与纪检监察同频共振,贯穿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巡察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与行业中心、县纪委监委各科室等部门和单位调取被巡察单位涉粮腐败问题线索,对历年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配合巡察组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的组织路线建设情况,“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等,以便工作人员在巡察中能够带着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进行深入了解。在巡察工作开始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巡察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巡察前和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分类进行梳理,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形成具体巡察工作方案,并根据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对巡察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问题线索,构建“高效便捷”的反馈机制。县纪委监委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提前移交,优先办理,及时处理,构建高效的监督审查体系,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积极贯彻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着力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不足,积极探索新方式,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巡察机构日常监督工作联系制度。整合现有监督力量,强化工作联动,促进纪检监察和巡察融合向更广范围、更大纵深、更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s/system/2022/01/18/030109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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