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视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前瞻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图为近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的学员在翻阅纪检监察相关业务图书。马康 摄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强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规定,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党和国家重大需求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导向。推动设立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学科,对新时代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设立纪检监察学科的意义
有利于服务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战略部署。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需要不断在实践和理论上进行探索,并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实践。设立纪检监察学科,专门开展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使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利于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腐败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领域、各类要素的综合施治、一体推进。与一体推进“三不”要求相比,当前反腐败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还相对分散、系统性不足。要通过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更好发挥高等院校的智库功能,加强对反腐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同时,以更深厚的理论力量在反腐败国际规则博弈中赢得主动权和话语权,占据真理和道义制高点,应对个别国家滥施“长臂管辖”,讲好中国故事,体现中国制度模式的鲜明优势。
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设立纪检监察学科,是实现纪检监察理论与实践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通过学科化、学理化阐释和研究,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和执纪执法规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同时,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实现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学科结构。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在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上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设立纪检监察学科,能够汇聚学科队伍,搭建更广阔平台,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纪检监察理论人才,同时培养我国在国际反腐败合作、巡视巡察、企业廉洁内控方面的紧缺人才。设立纪检监察学科也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为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拓宽其研究视域和研究空间。
纪检监察学科的特点
纪检监察学科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纪检监察体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反腐败体制,体现了中华传统制度文化,是当今世界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新探索、新模式。纪检监察学科具有特有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体现了中国模式的特色和优势。纪检监察主体是纪检监察行为的实施者,即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客体是纪检监察行为的作用对象,包括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纪检监察学科的研究对象应当包括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纪检监察活动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等。
纪检监察学科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根据党中央要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学科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厚土壤,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发挥,一切工作都必须体现党中央精心设计自我监督体制的政治考量和政治内涵,服务于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全局。
纪检监察学科体现多学科融合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一个由多元参与主体、多类制度措施、多重作用机制构成的综合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纪检监察学科兼有“纪”和“法”的研究范畴及特征,实践领域广,多学科融合性强。纪检监察学科必须拥有更广阔的胸怀,更宽厚的研究视野,注重多重视角、采取多元方法、依靠多方力量,注重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与党建、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拓宽学科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路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引导各方面从党和国家事业所需的高度推进学科建设。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学科建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教材建设和课程设置等各方面,体现党中央对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整体谋划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丰富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进行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创制性探索实践。构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意味着要使直观认识上升到理念,要把经验知识凝练为范式,要使理论思想升华到新的更高境界。纪检监察学科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实践进行学科化、学理化阐释,更加深刻把握其内在规律性,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基础要素研究,明确界定纪检监察学科的内涵、外延,科学划清学科界限。将纪检监察的相关概念、范畴、定律和原理系统化,形成具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制度的基本理论等。加强纪检监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研究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国际反腐败合作等知识板块的基本理论,共同构成纪检监察理论体系。
着力构建纪检监察知识体系。纪检监察学科由横向展开的分支学科和纵向展开的知识结构科学配置而成。第一个层次重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道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第二个层次重点研究纪检监察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等,包括纪检监察原理、中国共产党纪律学、监察法学、纪检监察历史等。第三个层次重点研究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责业务,包括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反腐败国际合作等。第四个层次重点研究国外监督制度,建立独具特色的比较监督学。(王希鹏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llsy/p/100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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