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枣强县原副县长李焕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问题。2013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李焕玉先后多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等4人所送礼金和消费卡共计7.3万元。李焕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李焕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衡水市冀州区供销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润忠违规发放福利费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经张润忠同意,冀州区供销社违规在下属单位为张润忠等3名全额财政供养人员列支福利费3033.9元。张润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张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测所职工李树俭、刘立保、王占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5月8日,李树俭、刘立保、王占盈3人到该县大紫塔乡执行公务期间,中午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等人的宴请,席间李树俭、王占盈饮酒。2021年5月,李树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占盈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刘立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安平县马店镇香管村党支部原书记田耀军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5月,田耀军组织该村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后,擅自变更路线到外地旅游,返程后报销租车费用7900元。田耀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田耀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1/25/content_8715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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