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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从我们入户回访情况看,有少数村民对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还不了解。安全无小事,希望你们能正视问题,确保入户宣传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感谢组织及时提醒,我立即改正,坚决将每日早八晚六敲门行动落实到位。”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纪工委在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中,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4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坚持抓早抓小,惩防并举。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中,新洲区纪委监委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区别使用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函询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对症“开方”,精准纠偏,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

  为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点,通过警示谈话、提醒谈话,以及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抓紧抓实近距离监督,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除了早提醒,该区纪委监委还强化“治未病”思维,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小微权力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开展监督,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入手,在重要节点、重点工作推进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对标自检自查,规范内部教育管理。通过严厉惩治“极少数”教育警醒“大多数”,起到警示预防良好效果。

  2021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9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63人次,占比76.1%。“防止‘小病’变‘重疾’,必须在‘早’和‘小’上下功夫。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要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让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从而最大限度保护、挽救干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03/t20220317_73029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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