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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示范区: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021年6月,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科级审判员邢某某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未按规定报备本应回避的诉讼案近亲关系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从2021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精心挑选19起典型案例向全区各单位下发。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涵盖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违反政治纪律等七个方面,19起案例中,共有2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每个案例都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警示教育意义。

  “通报的典型案例不仅能让我们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打好‘预防针’,还有效降低被‘围猎’的风险,教育警示意义非常大。”金耀街道一位班子成员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不留情面、实打实的通报曝光已成为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的常态,通过曝光向全区党员干部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提醒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对照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样的警示震慑更有‘代入感’,把违纪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主要违纪事实、处理结果一一曝光,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将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例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实现惩和治同向、同步、同进,不断净化全区政治生态。”该区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江雪征表示。(李慧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826229ee2b5141019866ab0a25d52b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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