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绥阳:靶向施教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
发布时间:2022-04-23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查,绥阳县某中学财务人员姜某某先后33次挪用保管的学生生活费、课本费等公款获利,涉嫌犯罪事实已移送司法机关……”
2021年12月,绥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财政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对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的某中学财务人员姜某某执行逮捕,现场通报姜某某有关违纪事实,形成了强烈震慑。
“会上,亲眼看到姜某某被当场逮捕,我实在太害怕了,好几天睡不着觉,跟家人商量后我决定投案自首。”
“我是来交代问题的,我挪用了学校的公款……请求组织宽大处理。”
警示教育会后一周内,绥阳县某中学3名财务人员陆续来到绥阳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交代了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时间、经过、金额等相关情况。
“我们梳理分析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民生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财政系统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警示教育实施方案,联合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开展财政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绥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议通报了近年来绥阳县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财政系统腐败案件警示录》,全县财务系统人员和分管领导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
近年来,绥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教、系统施治,深入挖掘分析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级、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为受教育对象提供定制化服务,推动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绥阳县纪委监委突出“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基层干部”三类重点群体,精心选取本地查处的部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深入剖析违纪违法人员信念动摇、腐化堕落的思想病灶,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摩庭审现场、观看违纪违法人员忏悔视频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用少数案例警醒大多数人,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文以化人,日新其德。在做好以反面典型强化震慑的同时,绥阳县纪委监委还从正面激励引导,在全县开展廉洁治家活动,综合运用视频、图文等表现形式组织创作短视频《家风促廉》《叮嘱》,以家风正带动党风淳、政风清,让廉洁清风浸润党员干部心田。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宣读处分决定、法院庭审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与违纪违法人员岗位相似的党员干部现场观摩,利用身边案例拉近教育距离,帮助受教育群体真正将自身摆进去,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契合性。”绥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绥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204/t20220419_7349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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