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探索建立联席研判制度 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成案率
发布时间:2022-05-05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和处置工作,葫芦岛市绥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察问题线索联席研判制度。
线索联席研判制度规定,在每轮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听取各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前,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召集,通过“县委巡察+纪委监委”联席会议模式,集中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经巡察组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合研判定性,确保问题线索不模糊、不遗漏、不跑偏,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党建材料因故损毁的,财务账本因窃丢失的,巡察过程中发现类似的问题越来越普遍,建议开展专项整治,逐一甄别,可先移交公安部门初步核实,如果能够排除在公安部门备案以外的,应再拉回到线索里面来,进一步处置。”3月28日,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问题线索联席研判会正式召开,县委巡察组、办负责人,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就问题线索逐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线索研判会上,由巡察组组长通报掌握的问题线索具体情况,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按照立案标准,就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剔除干扰因素,有效打通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与纪委监委立案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壁垒”,实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和纪委监委办案时效性同步提升。
线索研判会后,巡察组根据联席会议研判意见,进一步梳理完善线索报告和佐证材料,在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综合汇报后,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县委巡察办将已明确的问题线索及初步了解的情况移交县纪委监委,及时按照程序处置。“县纪委监委的同志给我们提了个醒,今后再处理公职人员行政处罚的问题线索,我们要倒查一下该处罚事件是否发生在工作日的8小时以内,当事人是否存在空岗、漏岗、旷工甚至是吃空饷的可能。”参加完线索集中研判联席会的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颇有收获地总结道。
“县委巡察+纪委监委”联动开展问题线索集中研判,通过互相取经、查找不足、提出建议、达成共识,能够有效破解难点堵点,发挥“1+1>2”的监督合力,是本届绥中县委巡察办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大胆探索和尝试,是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助力绥中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2/04/25/0301192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调兵山:巡察整改不到位,问责!
- >>下一篇: 丹东:聚焦急难愁盼 推动立行立改 实现政治巡察与关注民生“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