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规范推进澄清正名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澄清正名后,我现在没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了。”近日,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沙地镇卫生院院长曾某进行了回访。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曾某,说起前不久区纪委监委专门为他召开澄清正名大会的事,仍激动不已。
今年5月,赣县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沙地镇卫生院院长曾某伙同食堂人员贪污伙食费等问题。经核查,信访反映的问题实失。根据市纪委监委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有关规定,该区纪委监委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公布调查结果,公开为曾某澄清正名。
像曾某这样,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已为440名受到不实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市纪委监委先后印发通知和工作指引,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等进行明确,为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推动下,全市18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明确了规范澄清正名工作制度。赣县区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明确操作具体流程,兴国县出台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厘清澄清正名适用和不宜适用的情形,全南县制定出台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规范澄清正名的方式、结果运用。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信访举报牵头负责,承办检举控告件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具体实施,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案管室等部门予以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澄清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强化工作调度,每季度对各地开展澄清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现场调研督导、电话督促、工作提示等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既可鼓励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热情,也向参加澄清会议的人员宣传普及信访举报知识,树立检举控告正确导向,有效减少诬告陷害和恶意举报。”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同志说。(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11/t20211115_254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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