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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微腐败”大清扫行动 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自“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截至目前,第一轮“微腐败”大清扫问题线索15件,按照工作程序已全部进行处置。结案9件,其中,立案3件,初核了结3件,函询采信了结2件,息访处理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现阶段办结率60%,成案率20%,反馈满意率100%。

  完善机制,高效推进。区纪委监委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审核把关等各项要求,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区纪委监委班子全员包案,明确办案领导领办、督办责任和办案部门工作责任,采取区纪委常委会集中调度的方式,做到任务到室、责任到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各包案领导和承办部门充分运用“末端工作法”,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案情,坚持严查快办,信访件办结后全部向信访人反馈。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干部以清白、给群众以明白。

  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规律,查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督管理空白点,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同时,对核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解决,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兴隆台区纪委监委将持续聚焦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j/system/2022/05/25/0301222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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