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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用好村监会力量 监督村级小微权力

发布时间:2022-05-27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庆阳市宁县纪委监委充分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构建乡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上下贯通监督机制,有效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着力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县纪委监委结合村级小微权力重点和风险点,研究制定《村务监督工作指南》,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质询、审核、建议、督查、否决”六项监督权力,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实施等7个方面,明确监督重点,确定监督路径。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通过列席村“两委”议事决策会议,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对违反政策法规、违背群众意愿、违背决策程序等行为及时提出监督建议,督促整改,对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告乡镇纪委处置。逐一审核低保、危改、股金分红、特困救助等惠农资金申报、评议、公示、落实情况,对群众有意见或不认可的,及时提醒村“两委”整改纠正。全程跟进项目申报、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发现工程质量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范村干部违规用权。

  “我们要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群众监督‘代言人’、民生事项‘监督岗’、廉情信息‘联络员’作用,纠治村‘两委’决策不民主,村干部优亲厚友、胡支乱花、贪占挪用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供稿 王奉国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7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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