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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老规矩”不是违纪挡箭牌

发布时间:2022-05-30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西省龙南市九连山镇政府10余年来违规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89万元的案件。该案之所以持续时间长,是因为历任经手人机械地延续了前任制定的“老规矩”,却没有思考这些“老规矩”是否合规矩。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该镇3任主要负责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以前是怎么干的?兄弟单位是怎么干的?别的部门是怎么干的?”当遇到问题时,一些党员干部就会发出“惯性三问”。但“三问”之下不是为工作找方法,而是为责任找“背书”。就像在该案中,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将钱打到政府账户是多年来的‘老规矩’,我以为肯定没问题”。而办案人员发现,“所谓的‘老规矩’,实质是长期以来得不到纠正的违规违纪行为”。

  在这些所谓的“老规矩”背后,更凸显了一些党员干部“怕慢假庸散”的惯性思维和作风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于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视而不见,既不去考察调研系统分析,也不去试点检验实践求证,更没有在党纪国法甄别后舍弯取直,遇到问题“向后转”,一切工作“向后看”,只想凭着“老规矩”,找别人蹚过的路,吃别人嚼过的馍,只求“过得去”就把工作部署安排了,还自诩稳重保险、“懂规矩”。种种言行从实质上看,就是为不担当、不作为找的借口。

  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松动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我们面对的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打的都是硬仗。这时,需要干部拥有迎难而上的士气、大胆负责的勇气、真刀真枪的胆气,敢于和改革拦路虎一决高下。但有的干部却认为干得越多错得越多,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工作态度,以前没干过的不敢干,别人没干过的不敢干,怕出问题不敢干,怕担责任不敢干。明明该下级负责的事情却要层层请示、层层上交,等待领导拍板;明明该领导自己拍板的事情却非要召开会议“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看似民主,实则拖延时间,推卸责任。守着一亩三分地,撞着得过且过钟,坐看多少机遇在眼前流失。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把纠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内容来抓,将纠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穿于教育、卫生、住房、环境等民生领域和复工复产、惠企政策落实落地等营商环境领域,聚焦重点,靶向施治,重拳整治庸懒散浮拖等顽瘴痼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同时,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受诬告陷害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亮明为干事者担当、为改革者负责的鲜明态度,让勇于担当者放下思想包袱,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鲍毅)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w/system/2022/05/27/030122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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