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2021年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腐一体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关连平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房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0年,关连平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高档轿车、房屋供自己使用;借传统节日之机,先后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洗浴消费卡等共计10.58万元。关连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关连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市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凯楠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8年,张凯楠任农安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娱乐场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19年9月,张凯楠在出差期间,多次收受同行下属人员赠送的名牌香烟、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3万元。张凯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张凯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张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春节,张伟先后收受3名下属人员或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金条4根、高档白酒6箱,折合人民币共计5.6万元。2018年、2019年春节,张伟违规收受某下属企业负责人礼金2万元。张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张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原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国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蔡国强在春节、国庆节期间,违规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购物卡、月饼券、手机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5.6万元。蔡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蔡国强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宽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明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至2021年,韩明仁多次出入高档餐厅、娱乐会所,接受多名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韩明仁指使下属人员用虚列合同等方式,套取公款180余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解决各项不合理支出。韩明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韩明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6/01/0301229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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