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列清单 建机制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2-06-02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本轮疫情防控期间,蛟河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制定下发《蛟河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蛟河市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机制》等,部署疫情防控监督各项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十坚决”“十严禁”纪律要求。
市纪委监委组建市疫情防控督查督导工作专班,成立督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查督导、问题核查等12个工作组,列出任务、分工、问题3个清单,建立对接反馈、调度会商、分析研判、日志日报4项机制。市纪委监委采取市乡联动、扁平化管理方式,每日检查省、市联防联控视频会议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督促立行立改、日清日结。
在本轮疫情最严峻的阶段,市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带队包联督战机制,对全市90余个卡口每天至少督查3次,对100个封控区进行循环检查,对城区车辆及农村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5000余名居家隔离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电话核查……连续督战41天,共检查重点场所(部位)、重点人群16008处(次),推动解决问题371个。
为防止一查了之,市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提出建议,督促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共下发《疫情防控督查专报》18期,制发监督提示函23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00余件次。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对驻在部门相关科室现场督导,推动市内开辟就医“绿色通道”。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检查,帮助乡镇、企业研究解决问题,推动精准有序复工复产。针对发现的村民占道晾晒玉米、粮食经营企业烘干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和工作专班发送监督提示函,打通粮农与企业点对点运输渠道,促进企业规范化运营,以有效监督推动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不误。(侯庆丽)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206/t20220602_8467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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