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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组在行动丨代领的社工补贴

发布时间:2022-06-1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孙组长,你来看看这张名目为社工补贴的单据,几个领款人的签名笔迹相似,像是同一个人代签的。”不久前,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某街道社区开展提级巡察时,一张“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报销凭证中的领款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确实像同一个人代签的,不排除有虚报冒领的可能,你们调取那段时间的资金使用明细账簿,进行查核后再议。”巡察组组长孙昊说。

  分析比对后,巡察组再次发现了可疑之处,相同的签名笔迹出现在多张单据上。同一签名笔迹共签了5个领款者的名字。经过研判会商,巡察组决定正面接触这些领款者。

  “我去年全年都在住院,怎么可能参加社区相关工作,更谈不上领取什么工作补贴了。”社区居民廖汉文说。而巡察组掌握的单据上,却清楚记录着,廖汉文去年共参加社区相关工作54次,领取工作补贴2850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巡察组查实,单据上的这5位领款者都不知道有这回事,更不要说已经领取相应的劳务费了。

  于是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给京口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随即抽调力量,成立工作组,对此事展开核查。

  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相关签名都是由社区报账员朱某代签,工作组立刻找朱某谈话。

  “请如实回答,这5位参加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务费,都是你代签领取的吗?”工作组人员开门见山。“是我代签的,有什么问题吗?”朱某给出了肯定答复,随即还补充道,“社区工作费用都是年底集中报销,代签领款后,一并给社区工作者的。”

  “那你给他们这么多钱,有没有请他们打个收条?能不能把收条给我看看?”工作人员紧追不舍。

  “这……当时没有留意。”朱某一时语塞。

  几番交锋下来,朱某终于坦白,是受社区党总支书记季某要求,在单据上虚列参加人员,套取劳务补贴的。

  “我们社区是老旧小区,于是聘请了5名退休老党员,参与社区治理。为了给他们发放些工作补贴,就动起了歪脑筋。”面对证据,季某一五一十作了交代。

  经查,该社区以“代签”的方式,违规虚列5名社工的工作补贴,套取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共计22400元。最终,季某、朱某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京口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督查为民服务项目中项目造假、冒领工作补贴等6大类30余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并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讯员罗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6/06/030123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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