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违规过问案件问题 “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坚决不发生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的情况;坚决不出现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检举控告材料的情况;坚决不打探、泄露案件情况和监督执纪执法人员信息;坚决不介绍关系人私下见面、联系......”近日,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组织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重申纪律要求,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对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建立“防火墙”,为过问案件人员划出“红线”。
今年以来,淮阳区纪委监委聚焦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责任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过问和泄露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印发了《周口市淮阳区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的强大“免疫力”。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净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过程,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执纪执法过程受监督、受制约,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戴上“紧箍咒”。
试行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线索处置和执纪办案过程中哪些行为不可为,不仅包涵了本人在执纪办案中应该严守保密纪律,也包涵了非因履行工作职责、非经规定程序不能打听、过问案件。试行办法紧盯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执纪执法权力和权力赋予的自身价值容易滋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让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形成执纪执法过程全覆盖无缝监督。
对发现打听案情及跑风漏气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虽置身人情世故之中,但必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牢记使命担当,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不泄露未公开信息,不接受他人不当请托,严格自律,面对考验,才能作出正确选择。”淮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连晓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c1376abacb8247fbaa573597e3e8b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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